部门概况

部门设置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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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1、负责编制院历表、全院专业课与文化课的开课计划,负责安排教室、实验室使用计划。

2、专业建设及实施:负责全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管理、研究等基础工作;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3、课程建设及实施:课程结构调整;负责各级精品课、名牌课程的建设、组织申报及相关协调工作;公共选修课建设;讲课比赛等有关工作。

4、省级与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5、各类向教育厅申报的文件:负责各级教学名师奖的组织、申报、评比工作;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规划建设,新基地的申报、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

6、负责组织各类教学研究会议、专家论证会议、教学研讨会议。

7、负责各类讲座、学院大讲堂、专家讲座、教师讲座等。

8、教材的征订、招标、发放工作;负责全院教材建设以及各级优秀教材奖的申报工作。

9、负责组织毕业创作展览等各类教学展览的布展、研讨会;各级教学成果奖、课件奖、毕业创作奖、奖学金的组织、申报与评比工作。

10、负责全院教师工作量的审查;负责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11、负责教风和学风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院教学检查工作。

12、负责提供学院所需的各类教学数据;负责提供学院所需的各类教学文件。

13、教学简报、媒体宣传报道、毕业生画册编制等工作。

14、做好各系部教学秘书的培训工作。

15、处理教学管理中的其他工作;完成处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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