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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学业预警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西美教字〔2016〕90号

各院系(部):

根据《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学籍预警实施办法(修订)》规定,学生学业预警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本次学业预警将由教务处、学生处共同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及范围

本次学业学籍预警为2015-2016学年进行学业学籍预警后预警等级发生变动或新增加的累计达到警示预警以上的在校本科学生。

二、预警类别

1、警示预警:入学以来累计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2、降级预警:入学以来累计五门以上(含五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或有三门以上专业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3、退学预警:入学以来累计八门以上(含八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三、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学业预警工作应由教学领导和书记共同负责,教学秘书负责对本院系(部)学生数据的整理、统计及与教务管理部门的联系,辅导员负责对预警学生进行帮扶谈话,积极向学生宣传学校课程成绩管理规定,配合教务管理部门完成本次学业学籍预警,全面清查这些学生课程学习情况,并对本院系(部)其他学生的成绩不合格课程情况进行摸底,教务处将提供本次学业学籍预警学生名单给各教学单位。

(2)10月31日前,对于所有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要求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学籍预警学生通知书》。各院系(部)应及时将预警情况以各种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寄送《西安美术学院学籍预警家长通知书》,告知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如留级、退学或不能正常毕业、授予学位等),并要求家长填写确认单回执以邮寄方式发送《通知书》的应留存邮寄证明。

(3)各院系(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应精心组织,及时与学生谈话交流,做好详细记录并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学籍预警处理谈话记录表》,深入了解问题,查明原因,分类指导,帮助学生改进学习,完成学业,切实做好被预警学生的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帮扶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有学习障碍的学生及时告知学生处,安排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及学业上的督促指导。

(4)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本次学生学业学籍预警工作,并将本次学业学籍预警学生的落实情况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学生学籍预警情况统计表》于11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务科。

文件中涉及表格教学秘书可到教学秘书群或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


附件1:本次学业学籍预警学生名单

附件2:西安美术学院学籍预警学生通知书

附件3:西安美术学院学籍预警家长通知书

附件4:西安美术学院学籍预警处理谈话记录

附件5:学生学籍预警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学生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