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文,女,学号:20205000847,于2024年12月续休学期满,至今未按时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西安美术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对张馨文同学予以退学处理。
根据《西安美术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与张馨文同学联系未果,退学告知书未能直接送达本人,特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的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接收申诉材料电子邮箱:jiaowuchu@xafa.edu.cn,联系电话:029-88272053,联系人:万老师)。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诉的权利。
西安美术学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