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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建设情况自查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2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检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38号)文件要求,学院高度重视,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标准》对2024年有首届毕业生的艺术管理专业进行自查,并形成了《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建设情况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029-88229714

电子邮箱:jwcjxk@xafa.edu.cn

附件:

1.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2.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建设情况数据表

3.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管理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支撑材料